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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成纤维吊装带验收及使用前的安全检查

[作者:正申] [日期:18-11-14] [热度:]

    合成纤维吊装带的验收及使用前的检查应符合JB/T 8521.2-2007《编织吊索:一般用途合成纤维圆形吊装带》相关安全要求。 

    1、承载芯。承载芯应由一束或多束母材相同的丝束缠绕而成(丝束的最小缠绕圈数为11圈),丝束在末端连接形成无极束。各丝束缠绕方式应相同,确保均匀承载。任一搭接接头至少相隔四圈丝束,在每一接头处多缠一圈作为补偿。 

    2、封套。封套应由母材相同的纤维丝编织而成,纤维丝材料与承载芯相同。封套的半成品封套两端交叠,缝在一起。在切割时,应保证封套的两端纤维不松散。若采用熔断法下料,确保不影响承载芯强度。对封套材料进行处理,形成封闭表面。
 
    3、缝合。缝合线的材料应与封套和承载芯的母材相同,使用带锁边的缝纫机进行缝合。 

    4、有效工作长度(EWL)。吊装带水平放置,并用手拉直时,用分度值为lmm的钢卷尺或钢直尺测量;其有效工作长度(EWL)偏差不应超过名义长度的士2%。
 
    5、极限工作载荷。对于某一组合形式或使用方式,吊装带或组合多肢吊装带的极限工作载荷(WLL)应等于垂直提升时吊装带的极限工作载荷乘以相应的方式系数M。 

    6、破断力。按规定进行试验时,吊装带的最小破断力应为6倍极限工作载荷,而封套的最小破断力不低于2倍极限载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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